阳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春府通〔2007〕18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增强全市人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阳江市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07年12月25日上午10时29分至10时44分在市区试鸣防空警报。届时,市区主要路段设置安装的20台防空警报器及阳春有线电视网络将同时分别通过声音、图像发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3种防空警报信号。请市民注意了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听(看)到防空警报信号时,不必惊慌,注意听辨,照常工作和活动。现将防空警报信号发放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预先警报(10:29—10:32):响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10:35—10:38):响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10:41—10:44):连续鸣响3分钟。
特此通告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