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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审验的通告
根据省、阳江市的有关规定,我分局定于2008年4月1日至6月24日进行2008年度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审验工作。凡是在我市社保分局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到我分局办理验证资格手续。
1、市内离退休人员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退休待遇证(或退休证)及复印件,到我分局待遇核发股办理验证手续;
2、上述人员本人因病或年迈行动不便的,可委托亲属到我分局待遇核发股领取《资格验证表》据实填写,并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或居委(村委)会协助提供生存证明,加盖印章后再到我分局待遇核发股办理验证手续;如确无亲属在身边的,可来电我分局稽核股,由我分局派人上门办理验证。
3、在市外居住的,可由亲属领取《资格验证表》寄给本人据实填写,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协助验证盖章,再将验证表及相关复印件直接寄回市社保分局待遇核发股收。
《资格验证表》须如实填写,如发现虚报冒领基本养老金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在6月24日后仍未通过资格验证的离退休人员,我分局将按规定从2008年7月起暂停支付其基本养老金。
市社保分局地址:广东省阳春市南新大道128号
邮编:529600
业务联系部门:市社保分局待遇核发股,电话:7712514
市社保分局稽核股,电话:7726781
特此通告。
二OO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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