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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唱响家乡“金叶杯”《阳春组歌》歌手大赛比赛办法
《阳春组歌》是在阳春市委、市政府的策划下,由广东省音乐界知名作曲家、作词家创作的大型音乐组曲。该组曲以阳春市的主要风晨名胜为主要演绎载体,以歌唱阳春、赞美阳春、推广阳春为主要内容,充分展现了阳春的地方文化、地质特征和主要物产。对阳春人民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以及发展阳春、推广阳春,使阳春能更好地与外界沟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为使广大干部群众能更好地了解《阳春组歌》、演唱《阳春组歌》、传承《阳春组歌》,特组织举办《阳春组歌》歌手大赛。具体组织办法如下:
一、参赛办法;
1、自由报名:凡在阳春工作、学习或阳春籍在外工作学习的公民均可报名参赛(名额不受限制)。
2、各镇政府、春城街道办事处选送5名歌手参赛。市直单位积极选送歌手参赛。
二、参赛歌曲:
在《阳春组歌》中任选一首歌曲参赛。
三、比赛办法;
l、参赛形式:独唱、重唱,对唱(歌手可邀请歌伴)。
2、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3、用歌碟音乐伴奏。
4、初赛时间和地点:
①9月1日晚上8时:春北片(合水、圭岗、春湾、松柏、河朗、石望)歌手初赛。
②9月2日晚上8时:春南片(潭水、八甲、三甲、双窖、河口、马水、永宁、岗美)歌手初赛。
⑨9月3日晚上8时:春城街道办事处和市区歌手初赛。
初赛地点均设在市中心广场。
5、通过初赛选出20名歌手进入总决赛。
5、决赛时间及地点:9月26日晚上8时在市中心广场举行。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日期:2005年8月11日至8月26日(上班时间);报名地点:市文体局群文股;联系电话:
6161806;联系人:张锋。
五、抽签办法:
I、各镇和市直单位选送的初赛选手在开赛前半小时报到并进行抽签。
2、自由报名者报名时抽签。
六、奖项和奖励:
1、评出《阳春组歌》十大歌手奖,奖金各500元;
2、在《阳春组歌》十大歌手中评出金、银、铜奖.金奖奖金2000元;银奖奖金1600元;铜奖奖金1000元(以上不兼得十大歌手奖金)。
3、优秀奖10名,奖金各200元。
获奖歌手将有机会参与中央电视台“激情广场”到我市的演出活动。
阳春市文化体育局
共青团阳春市委
200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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