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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选拔年轻干部力度,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市委决定,在部分市直单位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公开选拔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人数
市委党校副校长、市法制局副局长、市旅游局副局长、共青团阳春市委副书记各1名,共4个副科级领导职位。
二、选拔范围
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符合条件的干部可以参加选拔。其中市委党校副校长、市旅游局副局长职位在全省范围内选拔,市法制局副局长、共青团阳春市委副书记职位在阳江市范围内选拔。
三、选拔资格和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党政群机关任正股级或科员1年以上的干部、或任副股级满4年的干部;企事业单位担任中级以上技术职务1年以上的人员。
3、报考市委党校副校长职位的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中共党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优先录取;报考市旅游局副局长职位的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旅游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市法制局副局长职位的要求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6周岁以下。
4、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5、身体健康。
计算任职时间、年龄和确定学历等相关情况,均以2005年8月30日为线。
四、选拔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公布结果的程序进行。每个职位取笔试成绩前5名参加面试;取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前3名进行考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量化分值的总成绩,择优任用。
五、待遇和管理
委任制干部试用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名时间:9月25日至10月10日
报名地点:阳春市公选办(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室,电话:0662—7734467)
通讯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府前路102号,中共阳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室,邮编:529611。
报名时要填写《阳春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并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
中共阳春市委组织部
200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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