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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环保专项整治

2008-07-11  来源:

[新闻提要]

  本月10日上午,国家环境保护部等八部委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部署开展今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确保国家“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省和阳江市随后也分别召开会议部署抓好这项工作。我市在会议中心组织有关人员收听收看会议实况,并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胡海广,副市长陈雄枢及各镇(街道)及市直单位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胡海广要求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国家、省和阳江市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一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按照环保执法“六不准”的要求,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严肃处理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四个不放过”:对违反情况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对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不放过,对责任没有处理到位的不放过,对该移送有关部门而没有移送的不放过,确保行动取得成效;二要健全机制,强化排污费的征收,认真做好排污申报、监测、核实工作,依法、足额、全面征收排污费,确保任务完成;三要把好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新污染企业的产生,按照“环保准入”和“三同时”原则,严格执行环保前置审批制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有关规划、不符合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求、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五不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确保新建项目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保证我市绿水青山。

  胡海广强调,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经常性检查监督工作。同时,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作用,使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保护伞”,致使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开展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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